REACH-SVHC
REACH是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这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ZU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该指令主要有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大项内容。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所有信息将会输入到一个正在建设的数据库中,数据库由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欧盟新机构———欧洲化学品局来管理。该机构将评估每一个档案,如果发现化学品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影响,他们就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根据对几个因素的评估结果,化学品可能会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经过批准后才能使用。
REACH法规中,化学物质的注册范围主要包括:
1. 数量≥1吨/年/人的独立存在的物质或配制品中的物质;
2. 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人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
3. 总量>1吨/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预见使用状态下会有意释放的物品中物质(substances in articles);
4. 总量>1吨/年/人,化学品局有理由怀疑会从物品中释放且这种释放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质,化学品局可要求注册。
REACH法规中,豁免注册物质有:
1. <1吨/年/人的物质;
2. 放射性物质;
3. 须经海关监管的单独存在的、配制品中的或物品中的物质,如果其未经任何处理或加工,和暂时储存的,或在免税区或免税仓库中为再次出口而临时存放的,或是运输过程中的;
4. 非分离中间体;
5. 危险物质或危险配制品中物质的运送,如铁路,公路,水运,海洋或空运;
6. 废弃物;
7. 成员国因国防之因而豁免的;
8. 医药或兽药;
9. 食品或饲料中的添加剂、食品调味剂和动物营养剂;
10. 附件 IV中的物质(已知风险很低);
11. 附件V中的物质;
12. 再次进口已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质;
13. 已注册的物质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再次加工时(recovery process;)
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除外);
15. 仅用于产品或研发的化学物质(PPORD)(5+5/10年);
16. 只用于植保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co-formulants)(视为已注册);
17. 只用于生物杀灭剂中的活性成分(视为已注册);
18. 根据79/831/EEC指令,已做过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视为已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