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EC)于2025年5月21日发布了一项重要提案 COM(2025) 258 final,拟议修订《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Regulation (EU) 2023/1542 concerning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该提案的核心是将经济从业者1(economic operators)在电池尽职调查政策(battery due diligence policies)方面的义务(obligations)生效日期推迟两年。
1参考采用欧盟官方行业相关中文文件中的翻译
《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的蓝图及其尽职调查核心
《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于2023年7月12日通过,并于同年7月28日公布,是欧盟绿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目标有二
1)一是促劲内部市场的有效运作,同时预防和减少电池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2)二是通过预防和减少废电池产生与管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保护环境与人类健康。
该法规对经济从业者施加了多项义务,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电池尽职调查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要求将电池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经济从业者,必须对其供应链进行尽职调查,特别是针对电池制造中使用的几种关键原材料:钴、天然石墨、锂和镍 (cobalt, natural graphite, lithium and nickel used for battery manufacturing)。
根据原法规,这些尽职调查义务的适用起始日期被设定为2025年8月18日。
推迟原因分析
欧盟委员会在其提案的解释性备忘录(EXPLANATORY MEMORANDUM)中详细阐述了推迟申请日期的理由。这些理由充分反映了当前电池行业面临的复杂局面和监管体系建设的现实困难。
1.不断变化的地缘政治格局和供应链的深层挑战 (a shifting Geopolitical Landscape and Supply Chain Challenges)
提案指出,电池原材料供应链深受地缘政治格局变化的影响,给行业带来诸多挑战,尤其是在原材料采购层面。全球供应链的梳理与调整绝非朝夕之功,电池制造商亟需时间来审慎分析并在必要时调整其供应链策略。
2.第三方认证体系建设的滞后 (Delays in Third-Party Verification System)
电池尽职调查义务中包含一项关键要求,即经济从业者的尽职调查政策需要由指定机构进行第三方验证 (third-party verification by notified bodies)。然而,
a)电池尽职调查政策相关指定机构的遴选与认证工作进展慢于预期。
b)截至目前,也只有大约一半的成员国任命了负责评估、通知和监督合格评定机构的通知机构(assessment, notification and monitoring of conformity assessment bodies)。
c)认证标准的缺失亦是瓶颈之一。提案提及,此类申请通常需基于认证,但欧洲认证合作协会(European co-operation for Accreditation association)尚未能为电池尽职调查的认证机构确立相应标准。该协会认为,相关标准的建立应依赖于欧盟委员会批准的方案(如通过标准化请求,要求欧洲标准制定机构制定和发布特定欧洲标准以支持欧盟政策立法)。
3.尽职调查方案的开发与认可还需要时间 (Development and Recognition of Due Diligence Schemes)
由行业协会和利益相关方团体(industry associations and groupings of interested organisations)开发的尽职调查方案,被期望在电池尽职调查义务的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现实情况是,针对电池原材料的方案仍需要进一步开发和实施,然后通过法规 (EU) 2023/1542下的方案认可程序。需指出的是,即便在有先例可循的《欧盟冲突矿产条例》(Regulation (EU) 2017/821)领域(其方案规定与法规 (EU) 2023/1542 相关规定类似),虽有若干方案正接受认可评估,但迄今无一获得正式认可(for which several schemes are being assessed for recognition, but no scheme has been recognised to date),可见进展之不易。。
4.与《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 的协调与一致性需求 (Need for Consistency with the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欧盟在电池法规之后,又通过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Directive (EU) 2024/1760,简称CSDDD)。电池法规第94条第4款要求,委员会在CSDDD通过一年后,评估根据该指令的通过是否有必要对电池尽职调查义务进行修订,但也承认,若申请日期的调整能为此留出余地,同步制定这两项立法的配套指南将有助于提升实施层面的协调性。根据电池法规第48条第5款,委员会将发布关于电池尽职调查要求应用的指南。同时,根据CSDDD第19条第2款(a)项,委员会将提供关于如何进行尽职调查的指南和蕞佳实践。对于电池供应链中的公司而言,法规 (EU) 2023/1542 与指令 (EU) 2024/1760 之间的一致性非常重要。因此,协调这两套指南的发布日期显得尤为关键。
提案的核心变动:明确的时间线调整
基于上述多重因素,欧盟委员会认为法规 (EU) 2023/1542 第48(1)条中规定的电池尽职调查义务的适用日期应推迟两年(should be postponed by two years),以便让将电池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经济从业者在指南的帮助下做好更充分的准备,并解决指定机构可用性的困难。
提案对法规 (EU) 2023/1542 第48条的具体修订如下:
1.电池尽职调查义务的起始日期变更:在第1款中,将‘2025年8月18日’替换为‘2027年8月18日’ (in paragraph 1, '18 August 2025' is replaced by '18 August 2027')。
2.委员会发布相关指南的日期变更:在第5款中,将‘2025年2月18日’替换为‘2026年7月26日’ (in paragraph 5, 18 February 2025' is replaced by '26 July 2026')。
提案明确指出,其目的并非修改法规 (EU) 2023/1542 的任何实质性条款,而仅在于为将电池投放欧盟市场的经济从业者争取更充分的准备时间,并缓解指定机构数量不足的困境 (This proposal does not amend any substantive rules of Regulation (EU) 2023/1542 but merely aims to accord additional time for economic operators placing batteries on the EU market to be better prepared and to resolve difficulties with the availability of notified bodies)。
电池行业的深层复杂性与未来趋势展望
此次欧盟电池法规尽职调查义务的延期提案,不仅是对当前挑战的回应,更折射出全球电池行业发展中的深层复杂性与未来趋势:
1.供应链的极端脆弱性与重塑的迫切性
电池产业高度依赖全球化的原材料供应,特别是钴、锂、镍和天然石墨等。这些资源的地理分布集中,易受地缘政治、贸易保护主义、开采国政策变动甚至环境社会事件的影响。提案中反复提及的地缘政治格局变化和原材料采购挑战,正是对此的直接反映。企业必须投入巨大努力进行供应链的穿透式审查、风险评估、多元化布局和替代材料研发,以增强供应链的韧性。
2.法规叠加效应与合规管理的精细化要求
电池企业正面临日益复杂的法规环境。除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欧盟电池法规》,还有横向的企业责任法规如CSDDD。这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提案明确,CSDDD是在电池法规通过之后采纳的。并且,当CSDDD的规定与另一项追求相同目标且条款更广泛或更具体的欧盟法规相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后者中关于这些特定义务的规定。对于电池行业而言,电池法规 (EU) 2023/1542 中电池尽职调查政策的更具体要求即属此类 (This is the case for the mor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the battery due diligence policy in Regulation (EU) 2023/1542)。因此,对于电池供应链的从业者而言,凡电池法规 (EU) 2023/1542 中的尽职调查政策规定更为广泛或具体之处,则应遵循该法规,而非指令 (EU) 2024/1760 中针对特定供应链环节和矿产的同类规定 (Operators in the battery supply chain must therefore apply the battery due diligence policy of Regulation (EU) 2023/1542 insofar as they are more extensive or more specific, instead of the equivalent provisions in Directive (EU) 2024/1760 for the supply chain stages and the minerals specified)。这对企业的法务和合规团队提出了极高的专业要求。
3.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的长期性与艰巨性
一项法规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健全的配套支撑体系。电池法规的尽职调查义务尤其依赖于合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和获得认可的行业尽职调查方案。正如提案所揭示的,无论是认证机构的指定、统一认证标准的出台,还是行业方案的开发与审批,都面临诸多障碍,进展缓慢。这提示我们,监管框架的构建不仅是立法文本的完成,更是一个涉及多方(成员国、认证机构、行业协会、欧盟委员会)协同努力、持续投入的系统工程。
4.可持续发展作为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长期趋势不变
尽管面临短期挑战导致部分条款延期,但欧盟推动电池产业向绿色化、可持续化转型的决心和方向是明确且坚定的。法规 (EU) 2023/1542 的通过本身体现了欧洲绿色新政的核心精神,并与其总体目标及框架下的各项倡议保持高度一致 (The adoption of Regulation (EU) 2023/1542 was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European Green Deal and is coherent with its overall objectives and all the initiatives developed under it)。负责任的原材料采购、透明的供应链管理、提升电池的环境绩效、促劲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这些不仅是法规的要求,更是未来电池企业赢得市场信任和竞争优势的关键。延期为企业提供了宝贵的喘息和准备时间,但绝非规避责任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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